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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谱写人权保障的新篇章

信息来源:光明网-学术频道  发布日期: 2018-01-01 浏览次数:

 15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以大量数据和事实,全面地呈现了中国在人权法治化保障方面取得的新成就,表明我国的法治化生活稳步向前推进,人权事业也在实践的道路上获得了更加坚实的法治化保障。我们之所以言说法治,是因为法治是一种良法善治的理念与状态,也是一种富有正当性的制度安排与运作机制,更重要的还在于法治思维融入了人权保障的因子,以承认人的社会主体地位,承认人透过自己意志实现自我的意义,将“人作为人,作为有尊严的人,使人成其为有尊严的人”作为法治的制度化呈现与体系化运作的目标。

 第一,以法治思维推进经济健康发展,为人权保障打造坚实的物质基础。

 参与权是人的主体自觉。人对社会生活的参与既是一种富有积极意义的作为,也是一种具有广域辐射的能量,参与权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社会生活领域,其中尤以对经济活动的参与为广泛而普遍,而以经济活动为中心的各种平台与场域最为迫切,成为人的价值实现与能力呈现的激励契机。在这个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经济结构优化调整、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这些为广泛的市场主体开展经济交往提供了便利,也为人民群众参与创业创新,铺设了顺畅的技术通道,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充分的物质生活条件,促使人们的主人翁意识空前觉醒,也畅通了对公共生活领域建言献策的渠道

 第二,将法治思维全面覆盖民生领域,使人权保障成为社会文明的重要需要。

 生存权是人的第一需要。在任何文明社会,生存都是一种自然的状态,也是一种进取的基础,更是一种追求的境界。生存权不只是生命的延续,健康的保有,也包含着文化的滋养与人格的尊严。在谋求生存的各种努力中,对于饮食起居的踏实、对医疗卫生的放心、对和平安宁的祈祷、对美好环境的怀恋,无不体现着人们对生存权的深刻理解。正是应着这样的期待,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在强调精准扶贫的同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力推公共卫生体制改革,扩大保障房规模,增加教育投资,集中整治环境排放与大气污染,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同时,一系列政策举措的推出,为“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铸就了稳健的基点。

 第三,以法治思维确保利益的公平分配,让人权的制度化保障变得更加有力。

 平等权是人的社会夙愿。平等乃是一种在机会、条件面前得到平等对待的状态与理念,也是一种平等地供给、平等地参与、平等地获得的实践。我们信任法治,在于通过法治的合乎理性的制度安排,可以在无限广泛的社会主体之间以权利义务的形式公允地配置利益、机会、条件,做到“各得其所应得”“各付其所应付”,而且能够透过制度化的力量实施弱势关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后,立法的数量与质量,立法的广度与深度,立法的修改与解释,立法的效力与实效,空前显著且越来越深入人心,人们已经开始习惯了接受与运用商谈、沟通、交流、的方式,以法律之下的利益分配关系为疆界,以借助于正当程序取得对利益诉求的共识来争取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已在动态的法治实践中转化为一种充满生命力的人权新音符。

 法治,是一种最富有价值内核的理念与境界,既是理性的制度安排与运行机理,更以正当的程序运作实现实质正义为依归,它以人权保障为中核与基石,将人权作为自身的价值目标,以人权的全面实现作为自身的追求。法治早已不仅仅停留在理念层面,而是透过制定良好的法律,借助正当程序的实施,在理念升华与实践推进中,展示出使人权得以保障与实现的制度魅力与实践动能。可以预见,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将会在更深入、更广阔的层次上展开,有了法治的嵌入式、立体化保障,我国的人权事业定将更加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