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2日起,重污染天气从黑龙江开始,最终跨越1600多公里,波及6个省30多个城市,多个城市“爆表” 。但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大庆市重度和严重污染持续37个小时,其中AQI达到500持续24个小时,应启动红色预警;但大庆市仅预测到一天重污染,实际启动了橙色预警。(澎湃新闻网11月6日)
被环保部痛批的不仅有大庆市,还有哈尔滨,AQI达到500持续14个小时,按照哈尔滨市的预警分级标准,仅启动了蓝色预警。内蒙古通辽市近2天AQI指数持续达到500,在环保部及自治区环保厅督促下,才启动蓝色预警。
此轮雾霾污染程度之重、影响范围之广为历年少有。雾霾的危害不用再累赘重复,面对雾霾已经爆表近两天,面对M2.5小时值两倍于“爆表”点,应实施一级应急响应措施,启动红色预警,但一些地方却降低预警级别,甚至不启动预警机制,面对这样已然是灾害的极端天气无所作为,对市民的健康和生活工作环境如此无动于衷,是懒政还是麻木?
应对重度雾霾,国务院在2013年7月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地及时制定了各自的应急预案,调动各种有效力量有序应对重污染天气,以降低污染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红色预警意味着高度紧张、刻不容缓,面对这种极端天气,当地政府应及时制定中小学停课,城区内需强制性停止建筑、拆除和道路的施工作业等。降低预警级别或不预警,应急预案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应急响应工作没有强制性或约束性要求,重点排污企业也没有按照预案要求制定配套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显然在市民们最期待应急预案发挥积极作用时,应急预案却失灵了。
降低应急预案级别或不预警,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雾霾就在那里,不会因政府预警级别低就降低危害,这样做对当地的社会影响是多方面的,比如,医院呼吸科门诊、住院病房的病人数都有所增加;再比如,工地在空气严重污染情况下照常施工,未对机动车进行限行。这不仅会加剧雾霾的严重,而且应急预案失灵还损害了当地政府形象及法律公信力。政府制定应急预案是一种郑重承诺,不按预案规定操作自然会影响政府形象。而且,各地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都是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预案失灵,显然不把法规当回事。
雾霾犹如一面镜子,不仅照出了空气污染,也折射出相关部门工作态度。应对雾霾,不能拿那些被描绘在纸上的应急制度来自我防卫,而是完备的应急法案、高效的行政体系、事无巨细的防卫措施。希望环保部的痛批能让一些地方相关部门警醒,在下一次雾霾来袭时,别再让应急措施迷失在污浊的空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