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决定因素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的显著特征。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决定历史的是“行动着的群众”。一句话,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的根本区别。资本主义国家标榜“主权在民”“人人平等”,但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这种民主往往是一种形式上多数人参与、实际上少数人控制的民主,体现的是少数人的统治。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导致资本主义民主落后性的根源,人民把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何种方式、途径得以体现和保证?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先后在根据地实行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在抗日民主政权中实行“三三制”原则,对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确立后,为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党进行了多领域、全方位的积极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符合中国国情又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政治制度的确立,有效地将人民群众各种意愿和利益诉求上升为人民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转化为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确保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了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相结合、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促进,中国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愈益充实,中国社会的凝聚力也日益提高。
当然,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并非一帆风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我们党、国家和人民得出一条重要结论,就是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同志提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
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将从制度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明确要求“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更加广泛、协商民主全面展开,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旺盛生命力。
制度建设必须着力增强系统性耦合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国内外形势也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新时代意味着新起点新要求,新时代呼唤着新气象新作为。必须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根据新形势新任务,针对容易出现的问题和漏洞,与时俱进地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就是要强化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使各项制度之间相衔接相配套,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极为宏大的工程,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不行,单兵冒进、单打独斗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各层面制度的联动和集成。
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耦合性,就是要注重统筹协调,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体制改革与政策配套的关系,使各项制度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而全面的社会变革,每一项改革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每一项改革又都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对涉及面广泛的改革,要同时推进配套改革,聚合各项相关改革协调推进的正能量。这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各项制度举措的关联性、耦合性,树立大局意识和双赢、多赢观念,摒弃零和思维,避免“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使各项体制机制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产生同频共振效果。
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并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等诸多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具体举措。
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要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着眼于人民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建设。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大力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协商民主以宪法法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实现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机结合,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这一制度安排,有效避免了西方民主产生的对抗分裂的负面因素,避免了唯票取人中漫天许诺、选举时人民有权而选举后人民无权的现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制度只有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才有执行力、公信力和生命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在致力于制度制定完善和制度体系健全的同时,还要着力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