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已经连续14年聚焦“三农”问题,足见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发展的重视、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根据统计和现有的研究,近年来我国一些农村发展重要指标得到了明显改善:
第一,自2009至2015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已连续6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比上年实际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0772元,实际增长8.9%;全国GDP达到67.67万亿元,增速达到6.9%。
加快发展农村金融 助力农业供给侧改革
第二,2009年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连续缩小,最近2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数降至3倍以下。2015年,全国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2.73,比上年缩小0.02。
第三,近年来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实现程度逐年提高。实现到2020年农村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目标,意义重大而深远。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实现程度从2010年的75.98%逐年提高到2014年的85.75%。其中两个方面的指标表现较好:一是经济发展指标的进程最快,实现程度最高;二是人民生活指标的进程较快。
第四,全国农民财产净收入增长较快。2014-2015年年均增速高达13.7%,比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3.6个百分点。
第五,2015年扶贫攻坚力度加大,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442万人。我国“十三五”脱贫攻坚目标为:到2020年,要求现有贫困标准下的8840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前中央已经完成全国范围内的精准扶贫战略部署,正在继续保持甚至强化扶贫攻坚的力度。
第六,到2015年底,粮食总产量十二连增。2015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2143.5万吨(12428.7 亿斤),比2014年增加1440.8万吨(288.2亿斤),增长2.4%。
虽然上述总体形势总体可嘉,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克服,包括:我国农村农户人均纯收入水平仍然较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数差距仍然较大;农民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仍然较低;部分脱贫人口可能返贫以及新出现贫困人口的问题,扶贫任务依然艰巨;在实现小康社会目标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问题需要得到解决等。这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农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问题。而农村金融改革是助力农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驱动力。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提出要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严格落实监管主体和责任。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等。
加快发展农村金融 助力农业供给侧改革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为促进我国“三农”发展功不可没,但是农村金融助力“三农”发展的空间还很大。无论是农村地区全部贷款余额,农户贷款余额和农业贷款余额均每年保持明显的增长。2015年末,全国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99.3万亿元,同比增长13.4%。我国本外币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21.61万亿元,同比增长11.2%;农户贷款余额6.15万亿元,同比增长14.8%;农业贷款余额3.51万亿元,同比增长5.2%。但是,整个农村地区贷款余额增长速度低于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的增长速度,农业贷款余额增长速度落后于全国和整个农村地区的贷款余额增长速度。
在加强和落实上述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农村金融改革措施的同时,还需要在总体上继续推行农村普惠金融和农村金融服务多元化,由此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大的新助力。
总的看来,要解决当前我国存在的农村农业发展问题,如期实现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依靠全面深化农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村农业全面转型升级,建设与全面小康相适应的新农村,打造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这里,农村金融的助力不可或缺。加快发展农村金融,可为推进农村农业供给侧改革如虎添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