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0日是第六十八个世界人权日。联合国设立世界人权日,旨在铭记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重申尊重和保障人权,翻开了国际人权事业的新篇章。
国际人权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也取得了重要进步和发展。
——68年来,和平权和生命权得到有效保障。新的世界大战得以避免,不少局部冲突得以控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人民享有和平与安宁。一大批亚非拉国家摆脱了殖民统治,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种族主义均被禁止,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和基本自由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68年来,生存权和发展权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2000年以来,全球11亿人脱贫,发展中国家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1%,全球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过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45%,全球可获取饮用自来水人口增加19亿,35亿人可使用互联网。去年9月,联合国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制定了17个可持续发展行动目标,这是一份造福人类的行动清单,也描绘出“不让一个人掉队”“零贫困”的宏伟蓝图。
——68年来,国际人权合作蓬勃发展。联合国制定了9项核心人权公约及上百项国际人权文书,人权理念和实践不断丰富和完善。2005年,联合国将人权同安全、发展一道并列为三大支柱,人权成为联合国系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发展中国家推动改革了联合国人权机构,明确公正、客观、非选择性原则是联合国人权工作的基础和遵循。
然而,全球人权治理“北强南弱”的格局未得到根本扭转,人权政治化倾向上升,双重标准大行其道,个别国家仍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世界不公正、不容忍、不安宁依然存在,全球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依旧突出,国际人权事业任重道远。
人权是各国人民共同追求的崇高理想。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在国际人权合作中,各国应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尊重各国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摒弃政治化和双重标准;应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尊重各国价值观、历史文化传统和政治制度;应平等对话与合作,交流互鉴,共同进步;应推进两类人权(即人民的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平衡发展,坚持人权普遍性和特殊性、权利和义务、个人权利和集体权利的协调。
中国坚持将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尊重和保障人权,已将此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就人权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几天前,习近平向“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发来贺信,强调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中国希望国际社会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新起点,努力走出一条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之路,实现各国共同发展。这为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提供了基本遵循。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努力,中国人权得到充分保障,中国人权事业迈上新台阶。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提高。中国解决了13亿人民的温饱问题;减少了7亿多贫困人口,占全球减贫人口总数的70%以上,率先实现贫困人口减半的千年发展目标,为人类减贫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国为7.7亿人提供就业,实现9年义务教育全覆盖,初步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获得了国际“全球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联合国发布的《2016中国人类发展报告》赞誉中国是“过去30年发展最快的国家”。
——中国民主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中国人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更加广泛,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互补充,民主监督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人权司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依法治国建设加快推进,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取得重大进展。目前现行有效法律254部,地方性法规9000多部,已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支持本国社会组织参与国内经济社会建设,也欢迎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开展友好交流合作。《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将于明年1月实施,这将依法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的合法权益。
——中国切实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利。中国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实施了许多特殊政策和措施,让少数民族在政治上当家作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享有成果,在继承发展传统文化和宗教信仰上享有广泛自由。中国积极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让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中国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儿童、老年人及残疾人的权利。
——中国积极推进国际人权事业发展。中国全面深入参与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推动国际人权机构健康发展。2016年10月,中国以180票高票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成为为数不多的四次当选的国家,充分体现了各国对中国作用的肯定。中国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多次接受国别人权审查和人权公约履约审议。中国与全球近40个国家举行人权对话与交流,积极开展人权技术合作,已成为国际人权事业的积极建设者和推动者。
——中国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截至2015年,中国共向16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近4000亿元人民币援助,向69个国家提供医疗援助,派遣60多万援助人员,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落实千年发展目标提供帮助。仅就抗击埃博拉疫情,中国就向有关非洲国家提供4批援助,总额达7.5亿元人民币。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已投入运营,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正式启动。中国正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投入运营。中国率先交存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为协定正式生效作出积极贡献。中国的发展将为全球人权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当前,中国正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中国将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努力完成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民脱贫、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中国近期出台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有效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国的人权事业将在更高水平上得到保障。
站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吸吮着中华民族5000年历史的文化养分,拥有13亿多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我们走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具有广阔的舞台,深厚的历史底蕴,不竭的前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