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工业市场开放为重点转向服务业市场开放为重点,是“十三五”市场化改革的“重头戏”,也是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头戏”。以服务业主导与服务业市场开放为突出特点的经济转型,需要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题发力,需要以公平竞争为目标深化市场监管的转型与改革。
以公平竞争为目标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形成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既是推进经济转型的关键,也是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重点。从现实的情况看: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把运用特殊优惠的产业政策吸引投资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抓手、形成新的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另一方面,由于多种因素,各地的市场监管体制五花八门,即便一个省、甚至一个市的范围内市场监管机构设置都不统一。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监管转型与改革的重大任务,是尽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一是以公平竞争为目标,从中央层面加强市场监管体制的顶层设计,实现监管体制统一、机构设置统一、监管队伍统一。二是明确中央地方各级政府的监管权责清单,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三是以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促进全国范围内的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加强市场监管的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当前,无论是解决监管体制不统一的问题,还是解决“九龙治水”的问题,都对加强市场监管的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提出新的要求。总的来看,从中央层面组建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机构时机条件逐步成熟,此事不宜再拖。建议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强化中央政府在市场监管中的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同时要看到,市场监管转型的重要目标,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这同专业性的监管目标有所不同。为此,要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的决策与执行分开。从现实市场监管的需求看,食品药品、工商质检、质量监督等领域市场监管机构要逐步转化为独立的执行机构。
以破除垄断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的有效性。总的看,由于市场监管转型滞后,尤其是尚未建立统一的反垄断监管体制,使反垄断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尽管我国出台了《反垄断法》,但由于反垄断职能分散在几个不同部门,严重影响了反垄断的实施效果。服务业领域的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已成为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的突出矛盾。为此,“十三五”市场监管转型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建立统一的国家反垄断机制。一是加强反垄断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梳理整合各部门的反垄断职能,避免反垄断职能的交叉重叠。二是适应服务业市场开放的新要求,细化服务业领域反垄断职能,形成反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的具体办法。三是从实际出发,建议尽快重组统一的国家反垄断机构。
以企业自主登记制度改革为重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参照香港、新加坡的经验,把企业自主登记,作为“十三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并在今、明两年选择广东等地试点后在全国推广。二是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自主注册登记网络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进一步缩短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推动法人承诺制,只要企业向审批部门提供告知企业如材料虚假应受到的惩罚和承担的责任承诺书,审批部门可直接给企业发证。四是加快推进企业注销制度改革,形成全国统一的企业简易注销方案,以改变企业“出生容易死亡难”的局面。
强化市场监管的标准性建设,提高市场监管的专业化水平。现代市场监管需要有严格、规范的监管标准,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监管的专业化、精细化。一是在健康、教育、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以及信息、设计、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建立完善的监管标准体系,为推动服务业市场开放创造条件。二是以食品药品为重点,着力强化消费领域的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实质性提高消费领域监管专业化水平,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三是梳理各级政府的监管职责清单和权力清单,科学设置监管机构,按照监管对象数量科学配置区、县基层监管人员编制和监管资源,形成职业化、专业化的监管队伍。
强化监管的社会参与,形成社会共治的新格局。一是形成企业自律的制度安排。例如,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召回制度,强化企业自身的责任意识。二是与政府简政放权的改革相配套,加快推动现有行业协会的“政会分开”、去行政化,支持各个行业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建立各类行业协会,以承接政府更大程度下放的行业管理职能,使其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上有职有权。三是积极打造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形成联合惩戒机制,真正实现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四是综合采用媒体曝光、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等多种途径,调动全社会参与监管的积极性。
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进程,实现由以行政为主向以法治为主的转变。一是研究出台综合性的《市场监管法》,确立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逐步使监管机构成为法定机构;严格规范市场监管程序,以法律制约监管权力。二是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市场监管对象违法行为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对监管者不当监管的严格罚处加以规定;对网购消费品等监管空白地带进行法律规范。研究和探索对专业性市场监管的某些执法权。三是将反行政垄断纳入《反垄断法》。建议对国有垄断行业、城市公用事业、公共服务领域相关行业监管内容进行清理、修改,使这些行业监管体现公平竞争。四是尽快修改相关法律,赋予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的监管职责,对行业组织的专业性、独立性、治理框架等内容作出明确规范。
适应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大趋势,推进市场监管与国际接轨。当前,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形成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是个大趋势,这对强化服务业领域市场监管提出新的要求。一是把服务业市场监管与国际接轨作为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大任务,为服务业领域市场对外开放创造条件。二是参照国际惯例和发达国家经验加快形成服务业市场监管标准,避免因国内监管标准过低导致企业歧视国内消费者的现象。三是推进“放、管、服”有机结合,积极探索与负面清单管理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