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王伟提问:全国“两会”期间,“精准扶贫”成为热词,引起我对农村贫困原因的关注,那么,我国农村贫困有哪些原因?
按照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这一绝对贫困线来推算,中国目前仍有7000万左右的农村贫困人口。“十三五”期间要让7000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走向共同富裕,这意味着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将进入关键的攻坚期,要打赢这场“攻坚战”,首先需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我国农村贫困问题的本质。
从形式上看,贫困问题似乎是一样的,那就是贫困人群穷苦与窘迫的生活状态。从本质上看,贫困问题其实是一种复杂的、多样的社会问题。如果我们把贫困问题仅理解为贫穷的生活、很低的收入,那么扶贫只要向贫困者提供经济援助、把他们的收入补贴到贫困线之上,就能解决贫困问题了。然而,事实上,贫困问题的解决并非如此简单。正确认识农村贫困问题,需要把握这一社会问题的复杂多样性。农村贫困问题的复杂多样性是针对贫困的形成原因或形成机制而言的,其主要表现为:
自然条件禀赋性贫困
我国农村地区幅员辽阔,一些偏僻山区,可用资源贫乏,且与外界的交通和联系十分困难。生活在这些地方的农民,主要依靠当地有限的自然资源从事农业生产,且劳动成果受气候等自然条件影响程度较大。因此,在这些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农村地区,生产和生活的脆弱性非常大,生存和生活在这种自然条件的人们容易陷入贫困的境地。
此类贫困问题的形成机制主要有两个方面因素的作用:一是生存与生活的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资源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二是难以获得有效的社会支持。两种因素的影响有相关关系且共同起作用,使得贫困人群既难以从居住生活的环境中,也难以从社会中得到有效的生产和生活资源。
生态环境相关贫困
在一些农村贫困地区,贫困问题的产生与区域性生态环境的恶化以及为保护生态而实施的保护政策相关。由于传统农业对自然资源有较大程度的依赖,农户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与他们所处的生态环境密切关联。随着人类的过度开发及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处在不断恶化的危机状态,如一些地区出现的荒漠化、盐碱化、水土流失严重、地下水位下降等,直接削弱了当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基础,由此产生了一批农村贫困人群。
此外,随着国家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在一些农村地区推进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区建设等政策,这些政策在短期内会让一部分农牧户的农业生产规模降低,收入因此减少,而相应的补偿措施不足以改变生产和生活的困境,由此也产生了一些农村贫困人口。
不均衡发展相关的相对贫困
生态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贫困人口的产生,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也可能导致贫困人口的产生。在社会经济快速转型与发展的过程中,发展机会在区域、社会群体之间的配置难免存在不均衡的问题,获得较少发展机会的区域和社会群体,实际上也就陷入欠发展的贫困境地。与发展不均衡相关的贫困问题的形成机制主要是发展机会配置的不均衡,其中主要是人的发展问题。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人的发展机会也需要得到相对均衡的增长,这样才能避免与发展不均衡相关的贫困问题。
社会经济结构性贫困
我国贫困人群和贫困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这与社会经济结构性因素的影响有密切关系。所谓结构性因素,指的是与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相连的因素,结构性贫困在一定意义上是由社会经济结构性要素决定的贫困问题。
在市场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大背景下,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户,难以获得理想的市场机会、分享城镇发展的成果。一旦农业面临自然和市场的冲击,他们就容易陷入贫困境地。所以,农村结构性贫困的形成机制就是传统小农生产在市场经济大势中的劣势地位和脆弱性。
特殊个体性贫困
如果说结构性贫困问题是片区的、局部性的问题,特殊个体性贫困则是偶发的、个体性的问题。在任何社会系统中,都会存在个体性的差异问题,有些个体因为各种特殊原因,生活陷入贫困状态,如家庭缺乏劳动力、疾病、突然变故等特殊情况。特殊贫困问题不仅存在于农村地区,在城镇也会存在。特殊贫困的形成机制是由各种偶发的、特殊的困难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