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洲,1892年出生于陕西省绥德县。1917年夏考入北京大学预科,两年后入哲学系学习,参加了李大钊创建的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五四运动中,任北大学生会干事,他和同学们一起,冲破反动军警的阻拦,火烧卖国贼曹汝霖的住宅,痛打正在曹家的卖国贼章宗祥。
1923年初,经李大钊、刘天章介绍,李子洲加入中国共产党。1924年秋,李子洲任绥德陕西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校长。在绥师,他指导学生阅读《向导》、《中国青年》、《共进》等进步书刊,成立学生会,出版《陕北青年》杂志,引导大批青年走上革命道路。在李子洲等人的指导下,1924年底,绥德成立了陕北第一个社会主义青年团支部,第二年第一个中国共产党的支部也在这里诞生。随后,他相继指导和派人帮助在榆林、延安等地建立党团组织,选派刘志丹等一批党团员进黄埔军校学习军事政治,派党团员到陕北军阀部队做兵运工作,发展了百余名官兵加入了中共党团组织,为这支部队后来发动清涧起义打下了组织基础。
1927年2月,中共陕甘区执行委员会在西安成立,李子洲任执委委员,分管组织工作。7月,中央撤销陕甘区委,成立陕西省委,李子洲当选为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长。受组织委派,他代表省委到武汉向党中央汇报请示工作,接受了张太雷同志代表党中央对陕西工作的指示。返回陕西后,他向省委传达了党的八七会议精神。同年9月,兼任中共陕西省委军委书记,参与了省委对清涧起义、渭华起义的领导决策工作。
1928年11月,李子洲代理中共陕西省委书记。1929年2月,由于叛徒出卖,李子洲被捕入狱。面对敌人酷刑折磨,他坚贞不屈,与敌人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他在给妹妹的信中写道:“我不怕死,我一个人牺牲了,还有更多的人活着,将来的社会是光明的,不要为我伤心掉泪。”李子洲入狱前已积劳成疾,加之敌人的残酷折磨,同年6月18日在狱中病逝,时年36岁。1944年2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设子洲县,以志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