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东,27岁,男,河北定州市东旺镇东旺村村民。2002年2月13日凌晨3时40分左右,王伟东因孩子发烧去找医生,途径本村村民王振州家旁边时,发现他家后墙上一个用木棍托放着、用塑料布包裹的物品,且有长长的炮捻连接,于是怀疑是炸药包。他连忙到王振州家把他叫醒。查看现场后,两人判定该物品就是炸药包。王振州连忙去叫邻居帮忙,王伟东在现场看守。就在这时,王伟东看到本村村民王卫明怀抱着同王振州家墙上一模一样的炸药包、手持着2尺多长的大砍刀走过来。王伟东上前质问他要干什么。王卫明威胁说:"没有你的事,你别管,否则就炸死你!"。说话的同时,王卫明就要强行引爆炸药包。王伟东毫不犹豫地扑上去,与赶到现场的王振州一起紧紧抱住王卫明。王卫明挥舞着砍刀乱砍,王伟东拼死从王卫明手中抢夺砍刀。王卫明砍伤了王伟东的左眼和右手,王伟东的脸上流满了鲜血,身上的衣服也被砍刀刺破一尺多长的口子。在身上多处受伤的情况下,王伟东没有退缩,与王振州一起同王卫明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将穷凶极恶的歹徒制服,避免了一起恶性爆炸事故的发生。经公安局现场勘察,犯罪嫌疑人王卫明共制作爆炸物10枚,其中4枚已安放在村民王振州等4户村民房后,其余6枚由王卫明随身携带。犯罪嫌疑人王卫明曾经向王振州等人借钱,遭到拒绝后怀恨在心,于是图谋制造连环爆炸案。
王伟东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危险的关键时刻,置个人安危于不顾,面对歹徒的炸药包和砍刀,毫不畏惧,在身体被砍伤的情况下,与歹徒英勇搏斗,以自己的英勇行为避免了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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