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司发出的正确而合理的指令,当然要认真及时地执行,但上司也是普通的人,有时可能会发出不恰当的甚至完全错误的指令。作为直接受其领导的下属,你该怎么办呢?你可灵活地采取以下对策:
暗示法 接到不恰当的指令时,你觉得不能执行或无法执行,可先给上司以某种暗示,让其悟到自己的指令不甚恰当。有些指令不恰当,不是因为上司素质差、水平低,而是没考虑周全,或是只看到了事物的表象,没看到事物的本质。你稍加暗示,他可能就会马上意识到。
提醒法 提醒法是明的。有些不恰当的指令,可能是上司不熟悉、不了解某一方面的情况,有的可能是上司一时遗忘了。你明白地提醒他,上司认识到了,一般都会收回或修正指令。当然,提醒不是埋怨,也不是直通通、硬梆梆的批评。提醒要讲究策略,语气上尽可能委婉些。
推辞法 对上司不恰当的指令,有的可以考虑推辞。推辞要有理由,有的可从职责范围提出,譬如说:“总觉得这件事不是我的职责,要不,同事关系就不大好处理了。”有的可从个人的特殊情况提出。但不管从哪一方面,理由一定要真实和充分。你推辞了,有的上司还可能会这样问:“那你觉得这件事应该由谁来做?”你不能随便点名,也不要随口说“除了我,其他谁都可以”之类的话,比较巧妙的回答是:“这事谁来做,我了解得不全面,还是您来定夺好。”推辞不是耍滑头,而是委婉的拒绝。
拖延法 有些不恰当的指令,是上司心血来潮时突然想出来的,并要你去执行。倘你唯命是从,马上付诸行动,那就铸成了事实上的过错。对这种上司心血来潮而向你发出的指令,如果你在暗示或提醒都不能,推辞也没多少理由时,那么,最好的对策就是拖延。虽然默认或口头上答应,实际上迟迟不动。倘闲着不动,上司会产生疑心的,因此,你必须忙别的事,作为拖延的理由,应付上司的追问。拖延法是消极的,但对有些非原则性问题的不恰当指令,只能如此。你拖延了一段时间后,上司的头脑冷静了,或许有了新的认识,就可能收回指令,或让其不了了之。
另外,对那些明显违反法纪法规、政策条例的指令,毫无疑问,下属应当坚决拒绝和抵制,并明确地向上司陈述理由。有些下属,明明知道上司的指令是不正确的,是有原则性错误的,但认为反正是上司要我做的,天塌下来由上司顶着,就不加思索地去执行了。这是头脑简单的表现。殊不知,一旦追究起来,具体执行者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甚至要追究直接责任。因而,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盲从,拒绝上司的指令需要勇气,甚至要承受一定压力,但涉及到原则问题,只能拒绝、别无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