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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礼仪规范(一)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3-22 浏览次数:

1、衣着整洁、得体、协调、朴素、大方,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穿不符合中学生身份的时装,提倡平时穿衣服,参加升旗仪式和重要集体活动,一律穿校服。一律佩戴校徽。

2、男生理学生式、西装式头发,不留长发(两侧头发不遮住耳朵)(前额的头发不超过眉毛)和胡子,女生扎辫子或剪童花头、短发,不留披肩发。男女同学都不许烫发、染发,不得化妆。

3、到校穿皮鞋或运动鞋,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一般不超过2厘米)、冰鞋等不适合在校穿着的其他鞋子。

4、帽子要戴端正,不得把帽舌戴歪。上课、参加集会一律脱帽。

5、雨衣雨伞要装入塑料袋中,以免雨水渗出淋湿地板、地面。购物、作客、乘坐公共汽车要脱下雨衣,以防沾湿他人和座位。要注意拿伞姿势,以免戳伤他人。

6、男女同学都不得骑高档车,不得穿名牌服装和名牌鞋,不得戴名牌手表,不得戴墨镜。

7、每天佩戴校徽,团员还要佩戴团徽、校徽,团徽佩戴于左胸前校徽下

8、男女同学一律不得佩戴任何饰件,不佩带手机.MP3.游戏机等。

9、进校门主动下车,接受门卫和值勤同学的迎接和检查,不在校园骑车。

10、进出校门或进出其他单位应主动出示出门证,受到门卫检查时,不得作出粗暴的反应或其他不良表现。

 

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