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外交研究室主任 吕耀东
编者按:2018年日俄首脑达成以1956年《日苏共同宣言》为基础加速和平条约缔结谈判的意愿,但两国在如何对待二战结果及领土问题上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这已成为影响日俄关系发展的重要因素。俄方示意缔结和平条约后“移交两岛”的主权归属将成为谈判对象,而日方则要求在缔结和平条约前明确“北方四岛”主权归属日本。这势必导致日俄和平条约谈判与处理领土问题的矛盾常态化、复杂化,进而可能延缓日俄缔结和平条约的进程。
日俄一直未能签署和平条约,主要原因在于两国悬而未决的所谓南千岛群岛(日方称“北方四岛”)领土争端。如何突破领土问题、尽快签署和平条约,成为日俄发展双边关系的重中之重。2018年11月,日俄双方就以1956年《日苏共同宣言》为基础加速和平条约缔结谈判达成一致,貌似找到了提升两国关系的“突破口”。
一、日俄关于缔结和平条约谈判的分歧及磋商意愿
由于二战后的历史原因及领土问题,俄罗斯与日本在签署和平条约问题上各执一词。日本以1855年签订的《日俄通好条约》为依据,要求归还择捉岛、国后岛、色丹岛和齿舞岛的所谓“北方四岛”,并将归还上述四个岛屿作为与俄方签订和平条约的先决条件。俄罗斯的立场是,“南千岛群岛已根据二战结果并入苏联版图,俄方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样的领土主权分歧形成“死结”,导致二战结束以来的日俄和平条约谈判一拖再拖。如何破局领土问题困境,尽快签署和平条约,需要日俄两国领导人直面“世纪难题”,找到突破口和“切入点”。
2018年2月,安倍首相表示:“战争结束已72年,但还没有和平条约,这是异常状态。必须想方设法打破这一局面。”他认为,日俄“双方都有为战后遗留至今的课题画上句号的强烈决心”,强调必须在当代解决俄日签署和平条约的问题。鉴于日俄和平条约谈判因领土问题久拖不决的困局,普京总统在同年11月的海参崴东方经济论坛上向与会的安倍首相提议,双方可不设先决条件年内签署和平条约。“可把俄日解决领土问题争端的意愿写入文件内容”。但是,普京总统和安倍首相并未在东方经济论坛会后就签署俄日和平条约事宜进行进一步讨论。对此,日方对于普京总统关于俄日应“不设先决条件”尽快缔结和平条约的提议猝不及防,表现出难以接受的态度。
为了应对普京关于“不设先决条件”签署和平条约的“提议”,安倍及时改变对俄外交思路,“积极”回应普京的建议。虽然安倍以日本原则性立场为由,拒绝了普京关于不设条件签署俄日和平条约的提议,但他却强调“应积极接受”普京的发言本身。在安倍看来,如果拒绝普京的“建议”,日俄关系很可能再次陷入僵局。安倍之所以采取积极姿态加以应对,源于2001年日俄《伊尔库茨克声明》重申1956年《日苏共同宣言》的有效性。其中表明,和平条约缔结后“北方四岛”中的齿舞群岛与色丹岛将移交给日本。安倍希望以此为依据与普京缩小分歧,探讨日俄开展和平条约谈判的可能性。
基于上述利益诉求,安倍首相与普京总统于2018年11月在出席东盟相关首脑会议期间就缔结和平条约以及领土问题展开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以1956年《日苏共同宣言》为基础加速和平条约缔结谈判的意愿。
二、基于“领土问题”的历史观差异影响日俄关系的发展进程
日俄即便以1956年《日苏共同宣言》为基础达成缔结和平条约谈判意向,也依然绕不开“领土问题”对于日俄关系的困扰。因为日方认定“北方领土”是两国和平条约谈判的前提条件,而俄方认为两国缔结和平条约后再谈双方领土问题。况且,日俄领土问题,不仅是日俄两国缔结和平条约谈判的现实障碍,也涉及两国如何看待“战后安排”“战后体制”的历史观分歧。
(一)日方关于“北方四岛”的主权诉求与“战后外交总决算”相关联
日本关于“北方四岛”的诉求见诸日本政府外务省网页的“日本领土的态势”。日本政府的基本立场是,“北方领土”是日本固有的领土。日本以1855年签署的《日俄通好条约》为依据,确认了当时位于择捉岛和得抚岛之间的国境线。此后包括国后、择捉、齿舞、色丹四个岛屿的“北方四岛”就“再未成为过外国的领土”。二战末期苏联“占领了北方四岛的所有领土”,日方提出归还上述四个岛屿是同俄罗斯签订和平条约的条件。很显然,日本政府未提及“北方领土问题”的历史背景是日本发动军国主义侵略战争失败的后果。
日本政府坚持“解决北方四岛归属问题后签署和平条约”的基本方针,并对俄表示,“若北方领土被确认属于日本,日本就将灵活应对实际归还时间及形式”。这也是安倍与普京达成以1956年《日苏共同宣言》为基础加速和平条约缔结谈判的原则立场。对于日本来说,日俄关系的改善将对日本的领土诉求有利,发展两国关系对日本摆脱“战后安排”或“战后体制”具有特殊意义。为此,安倍在2018年首相连任后提出“战后外交总决算”的对外关系方针,其中表明与俄罗斯解决“北方领土”问题后缔结和平条约是重中之重。在安倍看来,只有继续坚持日俄领土谈判,在解决日俄领土问题的基础上签订和平条约,日本才能改变二战战败国形象,摆脱“战后安排”“战后体制”的束缚。
(二)俄方基于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对日策略调整,并不意味着放弃“俄日领土问题”的既往立场和原则
长期以来,俄日关系因“南千岛群岛”与“北方四岛”主权之争而蒙上阴影。俄罗斯外交部曾表示:“日本要求‘归还’南千岛群岛从本质上动摇了战后格局的基础,完全可以被理解为企图改变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果。……有鉴于此,俄罗斯重申,根据二战后盟国达成的相关协议,南千岛群岛是俄罗斯联邦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俄罗斯的原则立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南千岛群岛划归苏联版图,俄罗斯是它的合法继承者。可见,俄罗斯与日本在领土问题上的分歧巨大,不仅涉及“战后安排”“战后体制”问题,而且关系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世界反法西斯性质问题。
三、日俄和平条约谈判与处理领土问题的矛盾常态化趋向
日俄首脑达成以1956年《日苏共同宣言》为基础进行和平条约缔结谈判的意愿,基本维持了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但日俄和平条约谈判与处理领土问题的矛盾常态化日趋显现。这是由于1956年《日苏共同宣言》文本的内容所决定的,其中领土问题是两国能否缔结和平条约不可回避的,这必然影响日俄缔结和平条约的进程。
在日方看来,无论俄方何时或者先后归还“北方领土”,首先确认解决“北方四岛”主权归属问题,是日俄和平条约缔结的前提条件。普京在东方经济论坛上提议“在不设任何前提条件的情况下缔结和平条约”的情况下,安倍就努力向普京表达了应首先解决“北方四岛”归属问题再行缔结和平条约的立场。当安倍与普京就以1956年《日苏共同宣言》为基础加速和平条约缔结谈判达成一致后,安倍力图改写《日苏共同宣言》中关于“和平条约缔结后将齿舞群岛与色丹岛将移交给日本”的次序,即以先行归还两岛作为选项之一推进谈判。日方有观点认为,安倍的对俄谈判方针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就先行归还齿舞、色丹两岛达成共识;(2)解决国后、择捉两岛的归属问题及和平条约缔结问题;(3)接受齿舞、色丹两岛的移交。
上述谈判部署显然与俄方的预期相距甚远,对于将和平谈判与领土问题分开来的俄方来说,日方将解决领土问题归属与缔结和平条约谈判捆绑进行是难以接受的。即使安倍退而求其次要求先行“归还两岛”仍存不确定性。显然,日俄关于领土问题与缔结和平条约谈判的“博弈”,是一场艰难的“持久战”。
(摘自《当代世界》2019年第2期《日俄关于领土问题的利益诉求及两国关系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