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成立后长期的建设和改革实践中,邓小平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提出过很多重要观点。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他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恢复健全和制度化规范化。
主持起草八大党章,强调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党的八大是我们党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邓小平主持修改党章,并于1956年9月16日在八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针对党执政后脱离群众的危险、骄傲自满的危险,邓小平突出强调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他指出,要“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关键在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
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正确处理上下级组织关系。邓小平既反对上级组织和领导人员“习惯于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对于发扬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注意不足”;又反对一些干部“爱好自成系统,自成局面,在政治上自由行动,不喜欢党的领导和监督,不尊重中央和上级的决定”,搞分散主义。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另一个基本问题,是党的各级组织正确实行集体领导。邓小平指出:重大问题要充分酝酿和讨论,反对个人包办,“只有这样,党内的民主生活才能获得真实的保证”;同时,“集体领导,也必须同个人负责相结合”,“在任何一个组织中,不仅需要分工负责,而且需要有人负总责”。
针对革命胜利后,一些党员干部中出现的精神懈怠、贪图享乐思想和脱离群众、官僚主义作风,邓小平提出要“为提高党员的标准而斗争”。他强调:“不允许有任何在遵守党员义务方面与众不同的老爷”;“一切党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位如何,都没有例外”,任何人都没有“特权”。
20世纪60年代初:强调坚持党要管党
20世纪60年代初,面对国民经济严重困难局面,党中央总结经验教训,特别是深刻总结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存在的不足,强调要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邓小平突出强调“必须注意健全党的生活”,指出“这是坚持党的优良传统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邓小平指出:“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特别是对领导干部,邓小平强调,除了过支部生活外,还要“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领导干部在党委党组内相互交心,作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不只是个人的修养问题,也是一种监督,是党的生活的一种形式”。这就是后来实行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拨乱反正时期:重申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遭到严重破坏和侵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邓小平突出强调,不把党风搞好、恢复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党就不能带领全国人民顺利进行现代化建设。
针对党内不敢讲话、不敢讲老实话、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中指出:对执政党来说,“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他强调,要“创造民主的条件”,真正在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为全面恢复党的优良传统,使党内政治生活逐步走上正轨,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讨论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总结历史经验,对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其主要精神在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指导作用。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时期:共产党员要增强党性
1983年10月,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邓小平强调:“整党不能走过场。”要“通过思想教育,增强党性”。他指出:所有共产党员都要“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不允许自视特殊,认为自己在政治上比党高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更应该严格遵守党章、遵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起模范作用”。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不断向纵深发展。邓小平突出强调全党要“讲政治”“守纪律”。他说: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要团结,“一靠理想,二靠纪律”,这是“我们的真正优势”。他还说,“改革,现代化科学技术,加上我们讲政治,威力就大多了。到什么时候都得讲政治”。
讲政治、守纪律,首要的就是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1988年至1989年间,邓小平多次强调:“党中央的权威必须加强”,不能“各行其是”,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他还特别指出:“党内无论如何不能形成小派、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错误就从这里犯起”。